福建设计院关于承揽****年*****-***************的采购项目(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福建设计院关于承揽****年*****-***************的采购项目(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计服务)】,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投标。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提供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技术服务,科学合理编制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配合采购人通过有权批复部门的审批,并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对应的预警指挥项目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
1.2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与招标人的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为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 为招标人不具有单独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干扰采购工作秩序、获取(含试图获取)采购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违背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的;
(7) 在最近*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 违背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时前)。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供应商,请于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参与本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
(1)邮件标题应注明项目名称:【福建设计院关于承揽****年*****-***************的采购项目(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计服务)】。
(2)邮件正文至少包含如下信息:
①报名项目;②报名单位;③单位地址;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⑥以附件形式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采购人将通过报名时提供的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回复招标文件(发送报名邮件的邮箱应与邮件正文中提供的邮箱保持*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路***号宜发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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