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年公办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次)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旌德县****年公办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5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询价* 、采购合同第*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价款支付“**.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修改为“**.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询价文件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6月7日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外***号—2(高铁新区小学往西**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年6月7日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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